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延边市居民
(一)提交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;
(二)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(规格:33mm×48mm);
(三)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的除外),并提交复印件;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,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。代办的,还须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;
(四)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;
(五)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,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;
(六)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持国务院台办及相关省、市台办“赴台批件”人员,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;
(七)赴台旅游专用发票原件(由组团旅行社提供)及复印件。
填写表格→照相→抽号→受理→收费大厅开票→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→收费确认
延边州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延吉市河南街759号
咨询电话:0433-2242330
图们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图们市口岸大街302号
咨询电话:0433-3668617
珲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珲春市新安街281号
咨询电话:0433-7513540
和龙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和龙市海兰路3号
咨询电话:0433-4222218
办理期限:7个(工作日),再次申请签注的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
证件费: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